一、 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不动产权籍调查表
2.办理类型:服务事项
3.受理机构:技术权调科
4.办理窗口:11号、12号窗口;
5.承诺时限:初始调查5个工作日,竣工调查10个工作日(因申请人指界签字等原因导致时限延长不包括在内)
6.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
二、 法定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
2.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
3.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(试行)》
三、办理程序
1.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办理窗口委托开展权籍调查,经初审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;不符合的,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足的全部材料
2.技术权调科开展权籍调查和房地数据融合
3.技术权调科出具权籍调查成果报告,推送用于不动产登记的调查成果数据。
四、申请材料
1.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;
2.不动产权证书及权属文件;
3.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地籍图“多测合一”成果;
4.土地权属调查委托书。